合作协议
甲方: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普及推广犬业知识、共同推动地方犬业发展这个宗旨,签订以下合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全国犬业展览会、行业活动、纯种犬登记、血统认证等工作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行业规范,受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制定行业标准;
3、负责与国家行业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反映行业诉求,维护行业利益;
4、负责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甲方义务
1、提供犬赛、行业技术、信息系统等犬业知识的培训;
2、为地方犬赛提供技术支持,邀请比赛审查员、裁判员;
3、提供信息服务,包括为地方建立网站、IT技术维护;为地方网站提供链接;在国家犬网为地方提供信息上载、发布空间;为地方犬业活动提供信息宣传、推广等;
4、经授权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使用甲方标识。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责任
1、负责地方犬业展览会、行业活动、纯种犬登记、血统认证等工作计划的拟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地方犬业知识、文化的普及与推广,倡导文明养犬;
3、负责与地方行业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沟通,反映行业诉求,维护行业利益;
(二)乙方义务
1、按计划组织地方犬业工作,每年12月15日前提交总结报告;
2、建立并维护地方犬业信息系统,宣传、推广地方犬业发展;
3、按甲方制定的犬业规章制度,进行地方犬业管理,为地方犬业服务;
三、关于犬业展览会
(一)国家犬业展览会由甲方主办,乙方协助,运营由甲方负责;
(二)地方犬业展览会原则由乙方主办并运营,甲方支持,若需要甲方主办另行商定。审查员、裁判员由甲方负责邀请,费用由乙方支付,但必须提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每年必须至少举办一场全犬种比赛,名称、主题、宗旨等原则要统一,每年年初统一计划。
(四)犬赛制度、规则由甲方制定,成绩统一管理,推行积分制和冠军登陆制;
四、关于纯种犬登记、血统认证
(一)甲方是全国畜牧行业管理部门授权的全国性唯一纯种犬登记和血统认证单位,乙方须在甲方授权情况下开展此项工作;
(二)纯种犬登记、血统认证现场工作由乙方负责,所收费用除芯片、证书、邮寄费等费用合计80元/只外,60%用于现场劳务费,40%用于犬只从登记之日到死亡的管理费。
(三)乙方每年登记不能少于200只纯种犬;
(四)纯种犬登记用芯片、纯种或血统证书由甲方提供和颁发;
五、关于信息系统建设与利用
(一)犬业信息系统和纯种犬登记管理信息系统采取甲乙双方共建、公用原则;
(二)甲方为乙方无偿建立网站,提供服务器,并在国家犬网中预留空间和链接;
(三)乙方要及时上载本地方犬业有关信息,更新、维护地方犬网。
六、关于发展会员
(一)联合发展会员、服务会员,颁发国家犬会证书(工本费交甲方);
(二)会费100元/年,双方各收50%,并分别开具相应发票;
七、关于犬舍登记
(一)联合进行犬舍登记,颁发国家犬会牌匾(工本费交甲方);
(二)犬舍登记管理费100元/年,双方各收50%,并分别开具相应发票;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中国畜牧业协会犬业分会乙方:
签署人: 签署人: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